若干年前,职业教育学分制试点昙花一现;若干年后,职校学分制进入地方法规。昨日,重庆市教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包括学分制在内的职教改革,都是职业教育规范化的必要手段。
学分制试点缘起缘灭
重庆的职业教育学分制探索,源于教育部对职业教育学分制的试探性政策。2001年8月17日,教育部下发了《关于在职业学校进行学分制试点工作的意见》。《意见》认为,职业学校实行学分制,有利于提高学生学习积极性,满足人才多样化的需求,可以将职业教育进一步做大做强。
“学分制随即在重庆几所职校试点。”重庆职业教育研究会秘书长黄骥回忆,由于没有经验,试点基本沿袭普通高校的学分制模式。
“但是后来,这些学校在试点中遇到了一些阻力。”重庆市教委职成教处处长刘先海以“进展缓慢”形容当年的学分制试点。实际上,由于当年试点时的谨慎和低调,以及试行后的昙花一现,目前除了职教界业内人士,该学分制试点鲜为人知。
昙花一现背后的无奈
黄骥认为,职业学校实行学分制,当时在全国都属于“前卫”做法。
试点学分制的时期,恰逢重庆职教多年低潮期后的高速发展时期。“那时各学校的注意力都集中在生源上,任何教改措施都必须为此让路。”重庆某职业高中办公室主任说道。
除此之外,学分制内在的要求是其推广的最大障碍。据了解,学分制要求学校要允许学生跨专业选择课程和学习方式,允许学生工学交替、分阶段完成学业,甚至可以跨校学校选择。
“以当时的条件,要做到这些实在太难。”刘先海解释,仅仅一个跨校选择专业,就需对全市所有的职业学校进行整合,并且还要实行学分互认。但这对于专业较强的职业学校,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并且学籍管理、学费收取和转移等技术问题,依旧是难以突破的瓶颈。即使是校内选择,也涉及到师资、设备等软硬件条件的限制。
学分制再度升温
作为一个职业教育研究者,黄骥深入调研后认为,在经历规模扩张后,包括学分制在内的教育改革条件已经成熟。他认为,学分制要求的工学交替、分阶段完成学业,其实在很多职校已经以“顶岗实习”、“工学结合”等形式实现。
今年9月1日正式实施的《重庆市职业教育条例》实际上已将学分制法律化。《条例》规定,职业学校可以实行弹性学制和学分制,允许学生工学交替,职业学校要实行学生学分互认。
“《条例》的一个重要突破是,中职学生和高中学生可以相互转学。”黄骥认为,当做到这一点后,中职学校和高中就形成了事实上的竞争机制,这将直接推动职业学校的教学改革。
“包括学分制在内的职教改革,都是职业教育规范化的必要手段。”刘先海表示,明年开始的职业教育质量新体系建设,将会探索一切有益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