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学习港首页 >> 新闻中心 >> 电大新闻 >> 地区电大 >> 正文
浙江电大制定教师管理和教学质量评价办法
学习港 | 时间: 2007-11-26 15:25:22 | 文章来源:学习港 查看评论

中央电大专题>>>
内蒙古电大专题>>>

        近日,浙江电大召开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和研究学校课程主持教师和责任教师管理办法、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办法等事宜。浙江电大校长方志刚、副校长龚祥国、余杰,校长助理、办公室主任王友宝参加了会议,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会上,教务处和督导室负责人分别汇报了“课程主持教师和责任教师管理办法”和“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办法”起草、讨论和征求意见等有关情况。会议经过讨论,原则同意两个办法的实施,同时要求有关部门组织全体教师深入学习,将办法落到实处。

  “课程主持教师和责任教师管理办法”从课程主持教师和责任教师的配备、任职资格、基本职责、聘用、管理、考核、工作津贴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特别规定课程主持教师和责任教师的聘用不再局限于校本部,而是扩展到全省电大系统和其他学校本专业专职教师,有利于发挥系统优势,提高系统师资队伍水平,提升学校教学质量。办法规定,对课程主持教师和课程责任教师的考核由辅导教师测评、学生测评和网上教学检查三部分组成,切实增强了考核的科学性、有效性和针对性。

  “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办法”对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的内容作了规定,主要包括教学理念、教学基本功、教学准备、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等方面。对教师教学质量的评价采用多主体评价的方式,包括学生评教、同行教师评价、办学部门评价和教学效果评价等,使评价更具有针对性、有效性和科学性。

  相关人士表示,两个办法的制定出台,是贯彻落实全校教学工作大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对于进一步深化课程教学模式改革,统筹和加强全省电大系统教师队伍建设,更好地为学生提供学习支持服务,进一步加强开放教育内涵建设,打造开放教育品牌,激励教师潜心钻研教学业务,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质量意识,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周辉林
欢迎您参加评论
用户名: 匿名 隐藏地址 查看评论
 最新评论
  • 新闻
  • 电大
  • 网院
  • 专业
热门新闻排行
网院学历教育招生简章
热门专业排行
未经xuexigang.com同意,不得转载本网站之所有学校课程信息
学员咨询:李老师[ 留言] 韩老师[ 留言] 电话:010-58840288/0177 市场合作:010-58840258/68/59
版权所有 学习港 京ICP备060299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