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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电大对下一步试点项目总结性评估工作做出安排
学习港 | 时间: 2007-10-25 15:58:57 | 文章来源:学习港 查看评论

( 2005年01月25日)

  中央电大评估办报道 中央电大试点项目总结性评估工作组于1月13日召开了第二次会议。会议由中央电大副校长、工作组组长孙绿怡主持,工作组全体成员及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听取了评估办公室所了解的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省级电大总结性评估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对下阶段的一些主要工作做出了安排。

  自《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总结性评估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04]20号)文件下发后,各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电大高度重视,据初步统计,目前已有22所省级电大上属的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并印发了对试点电大分校、教学点开展总结性评估的实施性文件,对分校、教学点的评估工作进行部署。文件中都强调了试点项目及总结性评估对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特别是对实现高等教育大众化和建立学习型社会目标中的重要意义,统一了认识,建立了机构,落实了人员,并确定了评估时间。有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还按照教育部文件的要求,对省级及以下电大评估指标体系、评估指标及标准进行了细化,专门制定了对试点分校及教学点用的评估指标及标准,作为开展对试点分校和教学点评估的依据。在评估的时间安排上,目前已有2所省级电大的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完成了对其分校、教学点的评估,其余多集中在2005年的3至6月份之间进行。目前尚未发文的22所省级电大的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也正在抓紧制定相关文件,有的文件已在签发中。经会议研究,拟定对两所省级电大进行试评估。

  会议强调总结性评估要本着求真务实的精神,不搞突击、不搞形式、不搞排场、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中央电大对省级电大评估的程序包括前期材料审阅、听取学校领导自评报告、考察教学基础设施和实验实训条件、实地查阅资料、听课、座谈会、专题研讨会、个别访谈、技能测试等。学校汇报不必面面俱到,要突出反映本校开展试点的特色,鼓励学校在自评工作中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鼓励特色和创新。专家组进校时间一般为3至5天。

  各省级电大在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完成对教学点的评估基础上撰写自评报告,并于6月30日前提交中央电大。自评报告通常由以下几部分组成:(1)学校概况及试点工作基本情况;(2)试点工作取得的主要进展(主要是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特别是教学模式、教学管理模式、学习支持服务及课题研究等方面所作的探索及取得的基本经验);(3)存在的主要问题;(4)整改思路及措施;(5)各级二级指标的自评等级结论及论证分析;(6)试点分校、教学点评估结果等。会议强调自评报告同样鼓励学校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鼓励特色和创新,字数一般在3至4万字之间。

  为配合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试点电大分校及教学点的评估,中央电大将提供各省级电大所属试点电大分校及教学点名单,重点是在2004年底中央电大教学点清理整顿之前开展试点招生(包括经过中央电大审批和未经中央电大审批但已经招生),且目前仍有试点学生的所有电大分校及教学点。同时也包括此次教学点清理整顿中中央电大新审批的分校及教学点。

  行业合作办学的电大分校及教学点,作为省级电大的分校及教学点,接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评估。同时,行业合作电大分校及教学点举办的一般都是与行业对口的特定专业,同时接受电大系统与行业系统的指导。中央电大将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对行业电大分校及教学点的专项教学检查,共同研究解决他们目前面临的一些共性的问题。专项检查的情况供总结性评估时参考。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红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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